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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川两老板卖“罂粟拉面”获刑9个月
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2家拉面馆因生产销售添加罂粟壳(籽)的“罂粟拉面”被关店查封,两拉面馆老板被检察机关批捕。近日,拉面馆老板马某与朱某分别获刑9个月并被处罚金。
去年6月,银川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15家拉面馆进行抽检,发现其中4家拉面馆的拉面汤内含有罂粟壳(籽)所含的那可丁、罂粟碱、蒂巴因、可待因和吗啡成分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随即吊销这4家拉面馆的餐饮许可证,并将店面查封后移交公安机关调查。其中位于金凤区的两家分别是“津津有味”拉面馆和“真功夫”拉面馆。
通过“津津有味”和“真功夫”拉面馆老板马某、朱某的供词发现,二人分别购买150克和100克罂粟籽研磨成粉后,用于调制拉面汤料。
6月28日,马某和朱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先后被刑拘。涉嫌出售罂粟籽的“大名府”调料店老板刘某也被刑拘,随后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对3人正式批捕。检方在起诉书中表示,3名被告应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。经过审理,法院认为3名被告认罪态度较好,可酌情从轻处罚,遂判处马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,判处朱某和刘某两人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。
餐饮业使用罂粟壳可判刑
卫生部在去年6月20日发出通报,将罂粟壳等64种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22种易滥用食品添加剂品种列入“黑名单”重点监控。专家说,今后餐饮业使用罂粟壳的话,重者将被判刑。
据省疾控中心食品安全与评价所所长袁宝君介绍,许多人认为在调料或汤料中加入罂粟壳能增加鲜美度,其实这是误区。罂粟壳不仅没有鲜味,而且还有点苦涩味,商家添加它的原因是,食客进食过程中有轻微的愉悦感,经常吃会成瘾,商家以此来招引“回头客”。
袁宝君说,罂粟壳很好辨认,外形有点似核桃,但如果加工成粉或用它的浸泡液掺加到食品中去,普通消费者就不容易辨认了,需要仪器来检测。消费者如果怀疑自己吃了罂粟壳火锅,不用过度恐慌,可以尽量多喝水、多吃蔬菜。水能够加快代谢,将有毒物质排泄出去,而蔬菜中的膳食纤维也可以阻碍有毒物质的吸收。
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的危害:严重者可吃成瘾君子
罂粟壳俗称大烟,罂粟科植物罂粟的干燥果壳。罂粟是一种两年生草本植物,其花色美艳无比,花谢后即长成一种瘦长灯笼形的绿色果实。制毒者在早晨用刀在果上划出浅切口,白色浆汁随即流出,经一天日晒,晚上变为棕黑色膏状物,这就是有名的毒品——生鸦片膏。鸦片中含有吗啡、可卡因、罂粟碱等20多种活性生物碱,其中吗啡含量高达9.5%以上。割过鸦片汁的罂粟果,仍残留约0.2%的吗啡,把它加入食物中,残存的吗啡等生物碱便开始溶解,并随食物进入人体。
罂粟壳中的生物碱虽然含量较少,对吸毒者不起作用,但对于绝大多数从未接触过毒品并对毒品有高度敏感性的人来说,其“效用”不可低估。如果长期食用含有毒品的食物,就会出现发冷、出虚汗、乏力、面黄肌瘦、犯困等症状,严重时可能对神经系统、消化系统造成损害,甚至会出现内分泌失调等症状。对人体肝脏、心脏有一定的毒害,它能使人体产生快感,处于一种特殊的愉悦状态,并逐渐产生依赖性进而成瘾。不法分子正是利用这一点招揽回头客,食客吃了这种食品,开始是“吃了还想吃”,“一吃忘不了” ,产生依赖性后,“不吃也得吃”。由于成瘾,很多食客由此走上吸毒之路,还有很多司机食用这种食物,神智不清,很容易就会发生交通事故。有的肝病患者、孕妇及婴幼儿甚至因误食而致死。可见其对人体的毒害之深、危害之大。早在1991年8月,卫生部、公安部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就针对四川、河南等地食品卫生经营户在火锅佐料等食品中使用罂粟壳的问题,联发了《关于查处在食品中使用罂粟壳(籽)等违法行为的通知》,并组织各地依法进行了查处。
根据国务院颂布的《麻醉药品管理办法》规定,罂粟壳属于麻醉药品管制品种,药用罂粟壳的供应业务须由国家医药管理局及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医药管理部门指定的经营单位办理,其他任何单位不准经营。麻醉药品的制成品、半制成品、罂粟壳及种子等、均由专人负责,只供医疗、教学和科研应用。
罂粟壳属于毒品,人们长时间食用后容易上瘾,严重者会出现类似吸毒的症状,即使是“灭活”后的罂粟籽,仍含有微量吗啡、可卡因等对身体有害的成分。长期食用,照样会让食客中毒上瘾,严重者可吃成“瘾君子”。
在食品中掺杂罂粟壳的行为,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,是要受到治安处罚的,情节严重者还将受到刑事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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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燕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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